供电:包括外部电源、主变电所及中压环网、牵引供电系统(牵引变电所及牵引网)、低压配电及照明供电系统(降压变电所及动力照明配电系统)、电力监控系统、杂散电流防护及接地系统等。
通信系统:一般设置专用通信、公安通信、公共通信三大通信系统。
综合监控系统:电力监控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、广播系统、闭路电视监视系统、乘客信息系统、屏蔽门监控系统、防淹门系统。还可与自动售检票系统、信号系统、无线传输系统、时钟系统等进行互联实现部分管理信息的交换。
环境控制及隧道通风、给排水系统、消防系统、 电梯、自动扶梯、安防设施、售检票系统等。